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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8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2020年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2020年7月—8月,县局组织在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承德县辖区内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823家餐饮服务单位,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

二、抽查人员

餐饮股负责组织开展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在抽查主体名单中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各分局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按各自辖区范围开展此次抽查活动。

三、抽查时间

   2020年7月31日至8月31日。

四、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第一版)》规定的检查方式、法律依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对抽查对象供餐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规章,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报送县局信用监管股予以列入。个体工商户有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情形的,由检查人员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2、抽查中发现的涉及登记事项、食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3、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涉嫌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组档材料

1、“双随机”定向抽查电话告知单;

2、“双随机”定向抽查告知书;

3、企业资质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现场检查文书;

5、定向检查结果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