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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生产环节“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9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食品生产环节“双随机、一公开”

定向抽查工作安排

按照相关要求,从10月份开始,县局组织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承德县辖区内已取得相关资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20%的比例随机抽取。

二、抽查人员

各分局、食品生产监管股负责组织开展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在抽查主体名单中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各分局、食品生产监管股执法人员中各随机抽取2名检查人员开展此次抽查活动。

三、抽查时间

   2020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

四、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抽查对象的日常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检查中发现存在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报送县局信用监管股予以列入。个体工商户有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情形的,由检查人员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2、抽查中发现的涉及登记事项、食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3、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涉嫌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组档材料

1.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2.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表。

3.“双随机”定向抽查电话告知单。

4、“双随机”定向抽查告知书。

5.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6.照片、证据粘贴单。

7.定向检查结果公示表。

8.检查时需要存档的各类材料。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