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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来源: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

为贯彻落实《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承县政办字[2016]3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县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根据《承德县粮食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承县粮字[2019]10号)以及《承德县粮食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0年度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

一、抽查工作具体安排

(一)秋粮收购专项检查

计划抽查时间:2020年一季度对全县粮食收购企业秋粮收购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粮食收购企业收购资格情况;执行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情况;支付农民售粮款情况;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抽查监管对象比例大于100%以上。执法人员从执法人员库中抽取。

(二)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督导检查

计划抽查时间:2020年二季度。对地方粮食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及商品粮进行检查。检查方案由监督检查大队制定,并组织相关股室实施。抽查监管对象比例大于60%以上。执法人员从执法人员库中抽取。

(三)县级储备粮管理专项督导检查

计划抽查时间:2020年三季度。对县级地方粮食企业存储的原粮、成品粮油的储存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方案由粮食流通股制定,执法督察股组织实施。抽查监管对象比例大于60%以上。执法人员从执法人员库中抽取。

(四)粮食统计制度检查

计划抽查时间:2020年四季度。对地方粮食收储企业的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案由购销调控股制定并组织实施。抽查监管对象比例大于50%。执法人员从执法人员库中抽取。

二、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抽查股室要按照《承德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履行双随机抽取程序,并按照上报的双随机抽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检查人员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全过程记录有关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确保检查程序和结果合法、真实、准确。

(三)随机抽查结束后,由组织实施抽查计划的管理业务股室汇总检查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和本次检查总结报局双随机管理部门备案,由局双随机管理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