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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八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 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来源:八家乡 【字体:  打印

                                         八乡政字202012 

 

承德县八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

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

 

站所

现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县八家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31                     

 

承德县八家乡人民政府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国办发〔2018〕118号),按照省、市、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八家乡政府党委研究决定,在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为“三项制度”),特结合八家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二是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三是坚持务实高效。聚焦基层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

五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三)工作目标。深化拓展改革成果,“三项制度”在全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建设新时代高效和谐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着力打造透明监管

(一)强化事前公开。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按要求完成《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清单、文本的修订或重新制定工作,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河北政务服务网公示。

(二)规范事中公示。严格落实投诉举报登记报告制度和执法人员数量要求,杜绝执法随意性。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须主动出示河北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出具必要的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日常巡查、现场检查等执法活动中主动有效公示执法身份。

(三)加强事后公开。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结果)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河北政务服务网公示。各部门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积极推行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结果)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一)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要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结合省、市等关于文书使用文件精神以及本地实际,规范使用文书。

(二)规范音像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罚没财物处置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做到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音像记录采集后要注明案件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证明对象等基本信息。执法部门要根据省统一编制的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开展音像记录。同时,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配备音像记录设备,补充完善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三)严格记录归档。按照国家局及省司法厅制定的行政执法案件编号规则,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台账统一格式。我将不断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推进信息化记录存储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集中存储。

(四)发挥记录作用。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形成执法数据分析报告,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提出改进行政执法建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要注重发挥全过程记录资料的证据作用,依法维护执法人员的正当执法行为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四、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守住合法行政底线

(一)明确审核机构。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完成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加强法制业务培训,提高法制审核队伍业务素质。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建设,配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

(二)明确审核范围。合理调整拓展审核领域,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应审尽审,合法有效。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要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同时编制八家乡政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三)明确审核内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着重审核以下内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法制审核部门完成审核后,可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行政执法承办部门要对法制审核机构提出的存在问题的审核意见进行研究,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

(四)明确审核责任。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部门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承办部门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以及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承德县八家乡人民政府                 20201031 日印  

                                     (共印8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