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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城管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2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来源:县城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
序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处罚事由执法依据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结案时间
1孙*孙*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承县城管行罚字【2020】第049号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1月24日
2甄**甄**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承县城管行罚字【2020】第048号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1月24日
3赵**赵**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承县城管行罚字【2020】第052号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1月25日
4鲍**鲍**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承县城管行罚字【2020】第051号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1月25日
5舒**舒**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承县城管行罚字【2020】第050号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