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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2020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承德县洁净煤取暖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8日    来源:县发改局 【字体:  打印

2020年11月9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2020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承德县洁净煤取暖工作的通知》(承县政办字〔2020〕90号),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承德市2020年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在已出台《承德县2020年全域推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洁净煤及型煤配套炉具保供、推广、补贴、环境监管及劣质散煤整治五个方案,形成“1+5”的洁净煤取暖推进体系,进一步推动洁净煤取暖工作有效开展。

二、主要内容

(一)确村确户。2020年采暖季,全县洁净煤取暖户61040户,保供洁净煤106500吨,新增型煤炉具26925台。结合确村确户摸排情况,制定承德县2020年采暖季洁净煤及型煤炉具目标任务表。

(二)保供方案。通过招投标共确定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企业3家,洁净型煤专用炉具企业2家,同时,在县内临时设置7个优质无烟煤、兰炭经营网点。督促洁净型煤、兰炭、优质无烟煤等洁净煤保供企业,尽早组织原材料采购,生产线检修以及资金筹措等相关事宜,提升生产能力,做好煤源和产品储备;建立3个县级配送服务中心、24个乡镇配送服务站、358个村级配送服务点,完善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供应、配送体系。三级配送体系衔接顺畅、统一调度、配送到户。

(三)推广方案。根据本辖区洁净煤推广实际,编制和印发2020年洁净煤和新增型煤专用炉具推广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措施,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开展洁净煤和新增型煤专用炉具推广工作。各乡镇(街道)及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力量,深入村户搞好政策宣传,督促指导乡、村两级明确专门人员,开展群众动员及调研摸底工作,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

(四)补贴方案。县域内采用洁净型煤和生物质颗粒状成型燃料取暖的居民用户可享受财政补贴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农业种养殖户等不享受补贴政策,可与保供企业联系自行购买,保供企业及时配送。

(五)环境监管方案。采取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人工巡查、强化督查及抽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全覆盖、全时段、无缝隙巡查检查,尤其要突出16个重点乡(镇)(包括重点考核乡镇和采暖季重点管控乡镇)和县城周边乡(镇)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追责问责到位,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严防散煤复燃“冒烟”。自2020年11月1日起,启动常态化散煤复燃监督检查工作。

(六)联防联控方案。强化源头治理,到2020年底,严格销售环节监管,“禁燃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全县散煤销售网点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严厉查处使用不台格散煤行为,燃煤使用单位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一是强化源头整治。二是加强流通环节监管。三是严格燃煤使用环节监管。四是严格劣质煤处置环节管理。五是严格实施全方位联防联控。


政策文件:

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2020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承德县洁净煤取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