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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第二批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第二批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承县双随机办【2020】2号)及《承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承县政应急字〔2020〕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承德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第二批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部门职责编制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县域工商贸企业2家进行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检查,县应急管理局成立“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长田金旻任组长,承担此次“双随机”检查的股室股长为副组长,具体检查人员为成员。

三、承担抽查任务的股室及具体任务

(一)抽查股室名单

   经承德县“双随机”部门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县应急管理局工商贸行业监管股为2020年第二批“双随机”部门抽查股室。

(二)具体任务

负责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工商贸相关企业的检查。

四、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自2020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结束。

(二)具体时间工作安排

1.11月4日,在承德县应急管理局10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批“双随机”抽查抽取仪式,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匹配,此次计划抽取县域工商贸企业2家。按股室职责在上报的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本次抽查。以抽取的前两名执法人员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现场领取检查实地核查表格,由所抽取的检查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11月9日至11月13日,检查组准备检查材料,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并由检查组组长负责逐家通知所检查的定点单位,下发《检查告知书》或电话告知,做好电话告知记录。

4.11月14日至12月22日,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组长召集检查人员,合理安排检查行程实施检查。

5.12月23日至12月31日,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由检查组针对检查结果,填制《检查结果公示报告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五、组档材料(一企一档)

1.检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检查组索取)。

2.“双随机”抽查电话告知单(检查组检查前电话通知)。

3.实地核查表。

4.“双随机”检查告知单(检查组入企后由企业签章后带回存档)。

5.照片、证据粘贴单(定点单位无法联系或不予配合的照片、证据粘贴到此单,并由检查人员填写说明)。

6.检查结果公示表(检查组检查后按检查结果填报)。

7.检查组检查时需要存档的各类材料。

六、工作要求

检查组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着装亮证,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并实行“一单位一表”、“一表共用”即《实地核查表》。检查组检查完成后,将检查结果填制《检查结果公示表》两份,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本股室留存一份,另一份于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材料报宣教股。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检查组应当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完善检查档案,“一档一档”,步步有痕迹,时时可追溯,并及时报宣教股存档。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