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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开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编号处罚单位(个人)处罚事项处罚依据处罚金额备注
(人民币)
1承德广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施工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罚款:23,450.00元
2承德市京北食品厂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施工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罚款:74,7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