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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新杖子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来源:新杖子镇 【字体:  打印

    新杖子乡人民政府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承县政办字〔2016〕5号)要求,由我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现向社会公布新杖子乡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不断增强我乡政府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乡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成立了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相关制度和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承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要求,明确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是常态,信息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构

    由新杖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定期发布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以来,新杖子乡人民政府通过网站、报刊、政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新杖子乡人民政府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新杖子乡人民政府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因而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新杖子乡人民政府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新杖子乡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完善;三是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四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

    针对这些问题,新杖子乡人民政府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1、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除了继续加强政府网、新闻等现有公开平台的建设外,努力创新,以便民务实为目标,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

   2、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对全乡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尤其在依申请公开方面要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严格培训,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同时,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使我乡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杖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4-305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