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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城管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7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    来源:县城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
序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事由执法依据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结案时间
1辛**辛**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承县城管行罚字【2021】第017号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4月8日
2李*李*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措施承县城管行罚字【2021】第018号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4月2日
3刘*刘*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措施承县城管行罚字【2021】第019号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4月2日
4赵**赵**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措施承县城管行罚字【2021】第020号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4月2日
5王**王**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措施承县城管行罚字【2021】第021号驾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未采取密闭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