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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2020年一月份)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    来源:县交运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2020年一月份)
序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案件名称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处罚事由执法依据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结案时间备注
1张立新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冀承交运罚       【2020】0000184对张立新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处陆仟元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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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春义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冀承交运罚       【2020】0000406对刘春义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4号)第四十五条一项承德县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处陆仟元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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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德帅宝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冀承交运罚       【2020】0000421对承德帅宝矿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案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三十条一款承德县运输管理所责令改正,处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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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冀承交运罚       【2020】0000701对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三十条一款承德县运输管理所责令改正,处陆仟元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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