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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三太石材有限公司高家沟饰面用花岗岩矿Ⅰ号矿体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序号处罚文号
   编号
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处罚金额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冀承承)应急罚〔2021〕非煤8承德三太石材有限公司高家沟饰面用花岗岩矿Ⅰ号矿体露天开采建设项目恢复建设前未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承德三太石材有限公司
   91130821L086125307
2021年8月5日,承德县应急管理局在对承德三太石材有限公司高家沟饰面用花岗岩矿Ⅰ号矿体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矿山正在建设施工,恢复建设前未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三条罚款,《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六)项罚款尚未缴纳到位。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缴入指定银行账户罚款尚未缴纳。承德县应急管理局2021/9/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