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 ||||||||||||||
序号 | 处罚文号 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 违法事实 | 违反条款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案件类别 | 所属系统 |
1 | (冀承承)应急罚〔2021〕非煤8号 | 承德三太石材有限公司高家沟饰面用花岗岩矿Ⅰ号矿体露天开采建设项目恢复建设前未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 承德三太石材有限公司 | 91130821L086125307 | 2021年8月5日,承德县应急管理局在对承德三太石材有限公司高家沟饰面用花岗岩矿Ⅰ号矿体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矿山正在建设施工,恢复建设前未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三条 | 罚款,《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六)项 | 罚款尚未缴纳到位。 |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 缴入指定银行账户 | 罚款尚未缴纳。 |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2021/9/8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