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1 | 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河北启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366001.83m2,总投资77488.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814.45万元,占总投资的19.12%。项目包括道路工程、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六沟园区三沟片区临时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卫生管理设施。 | 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