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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东升印刷厂擅自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超范围经营案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0日    来源: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打印

  案情概要

    2015年10月09日09时45分至2015年10月09日10时05分,承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承德县东升印刷厂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超范围经营,其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到承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接受调查询问。

  处罚决定书字号及处罚内容

(承德县)文罚字〔2015〕第F-000002号

处罚内容:本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