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处罚

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序号处罚文号
   编号
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结果处罚金额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行政处罚的履行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案件类别所属系统
1(冀承承)应急罚〔2021〕非煤10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向作业所在地承德县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和施工资质,以及所承包工程情况案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40621051469052A安徽中掘建设工程有限公未向作业所在地承德县应急管理局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和施工资质,以及所承包工程情况案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罚款。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给予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缴入指定银行账户罚款已缴纳。承德县应急管理局2021/11/26安全生产报告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