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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城区和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9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20221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城区和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标定地价规程《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80号)文件要求,承德县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即承德县城区和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标定地价评估工作

本次城区和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标定地价工作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18日在承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进行了听证,2021年7月8日经县土地储备供应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016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2021年12月10日形成最终成果。现将最终成果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承县政办201740号文件公布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的县城区和建制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1.承德县城区和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

2.承德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3.承德县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4.承德县标定地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政策解读: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区和各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