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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城管局行政处罚公示表15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0日    来源:县城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
序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事由执法依据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结案时间
1承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一块承县城管罚决字【2022】第015号未经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一块《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3月30日
2承德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形式承县城管罚决字【2022】第016号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形式《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九条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