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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7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表
序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事由执法依据作出处罚  决定的单位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结案时间
1杨竟刚承德县好庄稼农资站(经营者杨竟刚)经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玉米种子案承县农(种子)罚〔2022〕1号经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玉米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者承德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2年5月20日
2刘敏举承德县敏举菜籽店(经营者刘敏举)经营假农药案承县农(农药)罚〔2022〕1号经营假农药《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和《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并如下处罚:1.没收农药“扁毛霜”18袋(50克/袋);2.没收违法所得10元人民币;3.罚款5000元人民币。以上罚没款合计5010元人民币。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者承德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2年5月23日
3丁亚昌承德县霞昌农资服务经销部(经营者丁亚昌)经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玉米种子案承县农(种子)罚〔2022〕2号经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玉米种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六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五项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承德县人民政府或者承德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