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文件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采暖季洁净型煤定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7日    来源:县发改局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2022〕38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采暖季洁净型煤定购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按县政府清洁取暖工作要求,在县域内继续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取暖。为保证取暖季洁净煤(型煤)及时足额保供,请各乡镇、街道办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县域内除不具备集中供热、“电代煤”“生物质燃料”等清洁取暖改造的取暖户外,继续采用洁净煤取暖,使用无烟煤兰炭取暖户不享受政府补贴,用户可就近到洁净煤销售网点购置,并填报购置明细;使用洁净型煤取暖的农户(行政事业单位、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种养殖户等除外)享受政府补贴,由政府招标采购并配送到户。


2.现各乡镇、街道办统计辖区范围内购买洁净型煤的数量。补贴上限为每户2吨,9月30日前(含9月30日)交款农户享受补贴政策后,以1500元/吨收取购煤款;10月1日以后购买洁净型煤的不享受补贴政策。

3.请各乡镇、街道办详实填写2022年洁净型煤购买统计表和不购买洁净型煤统计表。农户签字后,由乡镇汇总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县发展和改革局环资股(县政府办公楼407室)。

附件:1.2022年洁净型煤购买统计表

2.2022年不购买洁净型煤统计表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政策解读:关于开展2022年采暖季洁净型煤定购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