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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八批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9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2年第八批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承县双随机办〔2022〕1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此次“双随机”部门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抽查部门依据部门职责编制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承德县住建局牵头,承德县市监局、承德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共同参与,按照企业信用分类风险等级为A级30%、B级50%、C级70%、D级80%、E级100%的比例抽取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此次检查,县政府成立“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住建局组织,县市监局和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配合。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负责此次联合抽查的牵头、协调工作。

三、联合抽查单位及具体分工

(一)联合抽查单位名单

    经承德县“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下列3个单位为2022年“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单位: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二)具体分工

1县住建局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2、县市监局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3、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负责: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四、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2022年9月7日至9月30日结束。

(二)具体时间工作安排

1.9月7日,针对此次抽查事项,检查单位编制“一单两库”,即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库,汇总各参与部门编制《第八批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在政府网公开。

2.9月8日,在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会议室召开第八批“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抽取仪式,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匹配。按部门职责在各部门上报的执法人员库中每个责任单位随机抽取2名,共6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本次抽查。以抽取的2名县住建局执法人员任组长和副组长,现场领取联合检查实地核查表格,由所抽取的各部门检查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9月9日至9月12日,检查组准备检查材料,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并由检查组组长负责逐家通知所检查的定点单位,下发《联合检查告知书》或电话告知,做好电话告知记录。

4.9月13日至9月26日,实施现场检查。由县住建局出动1台公务用车;检查组长召集检查人员,合理安排检查行程实施检查。

5.9月26日至9月30日,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由检查单位针对检查结果,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报告单》报此次牵头联合检查部门县住建,由牵头部门汇总检查结果统一在政府网站公示,各检查部门能公示检查结果的,在相应网站予以公示。

五、组档材料

1.检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检查组索取)。

2.检查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检查组索取)。

3.“双随机”联合抽查电话告知单(检查组检查前电话通知)。

4.各单位专项联合检查表格(各单位检查的详细内容)。

5.“双随机”联合检查告知单(检查组入企后由企业签章后带回存档)。

6.照片、证据粘贴单(定点单位无法联系或不予配合的照片、证据粘贴到此单,并由检查人员填写说明)。

7.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检查部门检查后按检查结果填报)。

8.检查部门检查时需要存档的各类材料。

六、工作要求

各参加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着装亮证,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并实行“一单位一表”、“一表共用”即《联合检查表》。检查组检查完成后,各检查部门将检查结果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表》两份,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于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材料报县住建局。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检查部门应当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完善检查档案,步步有痕迹,时时可追溯,并及时报县住建局存档。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