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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对政协承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1日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打印

尊敬的孙国新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中草药纳入门诊报销范围”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 年)》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现行《药品目录》共计2860个,其中中西药部分 1273个,中成药部分1312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275个,另外,中药饮片892个。综上所述,中草药已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医保现行政策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执行专病专治管理原则,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门诊病种进行诊治,严格按照药品(含中草药)的使用说明和治疗范围用药,不得将无明确治疗范围的、非主要或针对性治疗范围的药品纳入报销范围。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

2022年 10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