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许可

关于承德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承德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承德县新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承德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请示》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承德县北部头沟镇、岗子满族乡和两家满族乡,项目总占地面积489.30hm2,建设容量200MW,实际装机容量为200.01384MWp,容配比约为1.0,配套建设储能装置30MW/120MWh,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总量37.24万m3,其中开挖土石方量18.62万m3,回填土石方量18.62万m3,无弃方。项目总投资99073万元,土建投资5944.38万元;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2024年2月完工,总工期11个月。

项目为新建项目,计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项目地处冀北土石山区,位于滦河一级支流武烈河流域,气候类型温带半湿润间半干旱大陆性季风型燕山山地气候,多年平均气温6~9.1℃,多年平均降雨量580mm属燕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建设单位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我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防治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同意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项目建设期间新增土流失量6881.39t,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面积为489.30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该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876.83万元。

五、建设单位在本工程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监理、监测等保障措施,做好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报告。

(三)建设单位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四)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意见,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向社会公开并向承德县水务局报备。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