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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打印

《关于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提升政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和“一件事一次办”。按照“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的要求,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秉承“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原则,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氛围。

二、起草原则

对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五级 N 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及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工作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工作实际起草。

三、主要内容

1.以五级四同事项库为基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五级 N 同”,以省政务服务办公提供的事项指导目录为标准,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强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更新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及时实现数据同源与对接,及时公开最新政务数据。

2.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是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统一评价标准,融合评价渠道的要求,完善“好差评”工作制度,对事项、机构、平台及工作人员的评价工作。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立“差评”的核实、整改、反馈机制,确保“差评”100%整改反馈。

  3.电子证照工作主要是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工作,支撑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4.电子印章工作,是按照电子印章管理应用的目标和依据,规定企业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公共事务中不得拒绝,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材料。通过目标定位和规范要求,实现企业电子印章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签名和认证,直接调用公安印章备案的印章痕迹制作电子印章,确保企业电子印章和实物印章一模一样,做到身份可信、照章合一。

    四、出台意义

    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五级 N 同”,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扩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使用范围,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



政策文件: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提升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