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涉及林业草原行政违法事项
二、设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森林防火条例》等。
三、办理材料
1、填制《接报案登记表》填制
2、填制《现场检查笔录》
3、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一式三联)
4、填制《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四、办理程序
1、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
五、立案时间
自接到报案起7个工作日内立案
七、联系电话
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执法大队0314-3116067。
八、办理流程
一般程序:立案(两人以上)→取证→登记保存→鉴定→违法行为责令停止通知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大案件上报备案→结案报告。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十、申诉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申诉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上级执法部门或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十一、结果公开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十二、投诉举报
(一)投诉举报的方式及途径:工作日举报、投诉话:0314-3116018
(二)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及受理机构:对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我局予以受理。
(三)反馈程序:投诉举报3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情况属实的,做出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对查无实据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
十三、咨询途径
咨询:承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咨询:0314-3116003
信函咨询:承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邮政编码:067400
地址:承德县下板城镇帝贤大街
十四、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监督和投诉应由部门监督机构受理。
(二)电话投诉:0314-3116036
(三)信函投诉:承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邮政编码:067400
地址: 承德县下板城镇帝贤大街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县林业和草原局综合执法大队
(二)联系电话: 0314-3116067
(三)办公时间: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2∶30至5∶30
冬季: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30至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