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武晓飞 职务:副县长 联系电话:0314-3016600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杨学峰 职务: 局长 联系电话:0314-3116859
监督电话:0314-3013026
监督邮箱:cdxnongshui123@163.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承德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
序号 | 工程名称 | 责任人 | 服务电话 |
1 | 六沟镇六沟供水工程 | 孙柏利 | 15097888399 |
2 | 头沟镇头沟供水工程 | 贺啸 | 18631442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