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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7日    来源:县水务局 【字体:  打印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武晓飞  职务:副县长  联系电话:0314-3016600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杨学峰 职务: 局长  联系电话:0314-3116859

监督电话:0314-3013026

监督邮箱:cdxnongshui123@163.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承德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

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人

服务电话

1

六沟镇六沟供水工程

孙柏利

15097888399

2

头沟镇头沟供水工程

贺啸

1863144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