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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承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对政协承德县第十届委员会第次会议096号提案的答复

(空一行)

胥淑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春节燃放鞭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起,我县实施了“全县范围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全域禁售禁燃政策。

全县烟花爆竹全域“双禁”是我们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关系民生大计、考验执行能力、体现政府形象。烟花爆竹禁燃是群众所盼、生态所需,与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是事关空气质量好转的关键因素。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生命财产、交通等安全,且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据监测显示,烟花爆竹燃放时,颗粒物PM2.5瞬时浓度可达3000μg/m³,时均值可达1798μg/m³,能把全年的PM2.5浓度拉高2-3μg/m³。经过近两年的禁售禁燃,大家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双禁”的好处,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我国重大节日一项传统习俗,特别是春节,一是为了增加节日气氛,二是延续民间风俗习惯。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长,在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越来越不适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近年来全国其他地区烟花爆竹事故频发,仅2022年11月份,连续发生三起烟花爆竹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我县属于山区,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形成强势的禁放势态。虽然部分区域不时会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但总体形势还是有所好转,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方面强化宣传,积极引导人民群众移风易俗,一方面加强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把我县全域禁放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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