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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承德市委员会十五届第三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杜翠娟委员:

    关于您所提出的“关于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政务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提案答复如下:

一、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调联动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实现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审批局各审批股室通过邮寄等形式将审批信息推送给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收到信息后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后期监管。

二、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审管互动模块),审批部门完成审批后,审批结果自动推送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登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掌握审批办理情况,查阅审批办件档案,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获得所有办结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审批结果等有关信息,对申请人实时进行监管。

三、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申请人存在取得行政审批决定后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承诺,从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管互动”模块及时从系统里反馈给行政审批部门,对建议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监管部门向行政审批局正式行文说明意见。对监管部门反馈申请人受到停产停业等相关处罚的,将其行为列入本单位行政审批受理承诺失信单位,在审批过程中不在享受容缺受理等。

四、县印发关于加强一体化平台“审管互动”模块的应用的通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障系统的正常使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管互动”模块的应用,实现“审管分离”模式下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

 


承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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