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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县农提字(2023)第34号(B)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张东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中,下给头沟村项目资金10万元,由乡镇组织村庄实施,截至目前,该工程尚未上报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已拨付资金2万元,剩余资金未拨付。建议,头沟镇尽快组织头沟村对工程验收,并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二是2021年人居环境整治中,下达给头沟镇县级项目资金610.55万元,主要用于头道河村、朱营村、大孤山村、小孤山村、汤泉村等村小三园、残墙等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头沟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目前已经完成了验收及工程结算审计,结算价格为529.541995万元。目前,县人居办已向县政府申请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将立即将资金拨付给头沟镇政府。

2023年9月2日

领导签发:赵振伶

联系人及电话:褚晓玉  0314—3019631

抄报:县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