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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承德县第十二批“双随机”跨部门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来源:县交运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承德县第十“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承德县第十“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1016       

2023年承德县第十“双随机”跨部门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运输开展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守法意识,更好的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根据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县双随机办〔20233号)文件的要求,监管对象为企业的,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部门

按照《承德县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调整版)》,参加本次“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成员单位有2个部门,分别为: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县交运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联合检查的对象是全县已成立状态的货运、客运、维修等企业单位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检查,其中:按照企业信用分类风险等级为A级30%、B级80%、C级90%、D级100%的比例抽取,进行检查

三、联合抽查事项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部门依据《承德县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所包含的牵头和参与部门的抽查事项,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实施“全覆盖”联合检查。

1.县交运局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的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四、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限

20231017日至1120日结束。

(二)具体时间工作安排

1.召开第十“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抽查抽取仪式,使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进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匹配。按部门职责在各部门上报的执法人员库中每个责任单位随机抽取2名,共4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以抽取的2名县交运局执法人员任组长和副组长,开展本次抽查。并对抽查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2.检查组准备检查材料,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并由检查组组长负责逐家通知所检查的定点单位,下发《联合检查告知书》或电话告知,做好电话告知记录。

3.实施现场检查。交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议共出动1台公务用车;检查组长召集检查人员,合理安排检查行程实施检查。

4.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整理检查材料,并由检查单位针对检查结果,填制《联合检查结果公示记录表》两份,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本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于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连同其他材料报此次牵头联合检查部门交运并在相应网站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参加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被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组检查完成后,由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在检查时限内)录入平台,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检查部门应当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完善检查档案,并及时报交运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