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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及“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为推进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等各项工作,为护农、惠农、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农业执法程序和制度。

全面落实《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审查制度、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承德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承德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制度》、《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制度》等,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风险评估。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重大执法事项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结果合法。

(三)完善制度,提升水平。建立健全了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明确局领导和局属各股站(队)负责人要带头学法,本年度召开2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网上学法培训和考试2次。全年组织机关于部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业务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36多人次,通过学习增强了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围绕农业法律进农村等活动,组织全县23个乡镇建立普法领导组织,确定全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78户。开展了识假辨假暨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举办现场现场活动3场,发放宣传册200余本,明白纸500张,接受咨询200余人次。

(四)落实清单,推进宣传。

依据《承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及《承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普法责任个性清单》,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普法活动。通过县电视、微信、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大农资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明白纸2200余份,发放农业法律法规书籍260余本。举办了一期种子经营人员培训班,全县118名种子经营者参加了培训。与农资经营门店全部签订了“农资经营责任书”及“农资经营承诺书”,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在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5日,扎实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日活动,着重向干部职工宣传国家安全制度、公民的义务和权利等知识,增强依法防范和抵制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认真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部门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常聘法律顾问,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改善“放管服“工作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办事一次成”精神,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一是全局年内行政许可事项完成上报120件,办结率达到100%,没有一起受到企业或群众的投诉反映。二是继续做好行政审批规范梳理工作。全力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政务事项的调整和规范工作。重新规范了农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完成了行政检查实施清单、诚信平台等录入工作,完善了农业政务服务事项指南,规范了工作流程,推进我县“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实现。全局网上公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5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5项,行政确认事项5项,公共服务事项30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三是实行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在优化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前提下,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农村现状,对6个行政许可事项施行一次性告知承诺,切实改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四、依法依规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定,主要抓了以下几点: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坚持政务日常信息公开内容层层审核,级级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力促农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公开。利用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包括财政资金类、农业生产类、安全生产类及综合政务类等43条。三是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意识。通过信息公开,提高干部对于自身工作认真把握的意识,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内及时更新三项制度文本(其中包括三个办法,4类文本,5个清单及其他配套制度)。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互联网+”行动,发挥全省网上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监管作用,农业农村监管行为覆盖率和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均达到100%。三是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了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年内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次,内部抽查2次,检查对象总数6个,结果公示数量6个,年度计划占比100%。四是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信用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对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核,突出抓好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及时完成信用信息类的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每月准时上报信用平台的各类报表。五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重新完善调整本局权责清单,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拓展网上公示执法案件,强化预警纠错环节,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认真实施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持证执法办案,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五是充分发挥本局法规工作对行政执法资格准入、持证上岗、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的内部监督。年内审查本局行政处罚案件8起,(其中种子6起、农药2起),行政执法所办案件的复议率和诉讼率均为0起。

六、主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主动运用调解、和解等手段,及时依法依规化解涉农争议等各类矛盾纠纷,力争做到件件有落实。一是在解决反映的问题上下深功夫,实行领导包案制,首办负责制,做到“谁受理,谁负责,谁协调,谁处理,谁落实”,年内共接收39件次,已息访18件,已答复16件,正办理中5件,办结率为100%。二是充分利用“12345”市长热线电话平台,直接受理群众投诉107件(次),办结率为100%,及时便捷妥善解决群众诉求,达到了稳定一方的目的。三是积极做好农资问题来访工作。年内共调处农民各类农资纠纷15件,避免了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即化解了矛盾又保护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深化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管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由办公室负责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文、统一备案;法规股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初审,杜绝规范性文件出现设定或者变相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以及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等违法现象,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把好源头关,提高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市场统一和政令畅通,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与合法率。二是贯彻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县政府规定要求,对局以前制定且未过期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认真履行调查研究、论证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法制审查率100%。2022年度本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八、认真履行职能,改进机关工作

2022年在局机关自身建设上,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各项规定,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行政监督。二是研究制定落实农业农村工作职能及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抓好权力运行网上政务公开及专项平台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搭建部门权力阳光运行平台。三是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将资源配置、强农惠农资金等式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以及财务收支、权责清单、监管平台等作为重点公开的内容,抓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九、存在问题

(一)缺少法律专业人员。由于农业农村局是由原农业局、原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农经局等单位合并组建,涉农法律事务广泛,人员变动较大,加上法律专业人员欠缺,虽不断完善农业系统法治政府方面机制,仍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治建设机制。

(二)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强。农业普法存在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无法全面、深入、持续开展工作,农业相关法律无法做到家喻户晓普及,在制度措施、宣传手段、学习方式上缺乏创新,留守在农村务农的人员大多是50岁以上的老年人,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法律知识有限,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强。

(三)执法队伍人员偏少,老龄化,执法装备不足,执法车辆老化严重。整个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业务水平进行针对性的提高培训。

十、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快法治机关建设,落实农业农村行政权责清单,推进“放管服”工作,改进农业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管,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农业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践行农业法治、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为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夯实基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