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固体废弃物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 承德县甲山镇黄杖子村 | 承德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中蓝智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61075.7m2,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72.9万元,占总投资的12.96%。项目年处理矿石/废料1000万吨,年产尾矿砂砖19600万块及砂石骨料。 | 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