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
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抽查 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落实。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
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2023 年"双随机”内部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抽查工作具体安排
(一) 本年度计划实施"双随机"抽查3次(牵头一次、配合两次);
(二) 检查时间2-11月。
二、抽查事项
(一)抽查事项:
1、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
4、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
5、城市燃气、城市供热监督检查。
(二)抽查对象:
1、承德县房地产市场在建项目涉及住建系统监管对象;
2、建筑市场;
2、承德县燃气、供热企业。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我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 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 (“一户一表”) ,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 检查采取现场实地核查方式。
(二)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一户一表”,并由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户一表”上如实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 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开展抽查的业务股室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每次抽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限完成各项检查及结果录入工作。
(二) 严格抽查纪律。各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单位实施检查时,不能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工作,对所有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检查期间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被检查单位负担.在抽查工作中,检查人员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被检查单位负担。
(四)注重结果应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纠正,限期改正,对突出问题、情节严重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
附件: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2023年度承德县住建局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联 2023014 | 2023年承 德县部门联合随机抽查0014 | 联0014 | 2023年承德县房地产 行业部门联合抽查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 准) | 定向 | 监管对象为企业的,结 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 类开展,不同风险等级 确定不同抽查比例 | 《承德县“分业联查”清单》所包含的牵头和参与部门的抽查事项 | 房地产开发公 司、房地产中 介机构 | 县住建局 | 县人社局 、县市场 监管局 | 2023年2 月至11月 |
联 2023015 | 2023年承 德县部门联合随机抽查0015 | 联0015 | 2023年承德县建筑业 (建筑项目、建筑工 地)部门联合抽查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 准) | 定向 | 监管对象为企业的,结 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 类开展,不同风险等级 确定不同抽查比例 | 《承德县“分业联查”清单》所包含的牵头和参与部门的抽查事项 | 建筑工地、建 筑市场从业单 位 | 县人社局 | 县住建局 、县市场 监管局 | 2023年2 月至11月 |
联 2023016 | 2023年承 德县部门联合随机抽查0016 | 联0016 | 2023年承德县燃气供 应行业部门联合抽查 (以实施方案名称为 准) | 定向 | 监管对象为企业的,结 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 类开展,不同风险等级 确定不同抽查比例 | 《承德县“分业联查 清单》所包含的牵头和 参与部门的抽查事项 | 燃气经营企业 | 县气象局 | 县住建局 、县公安 局、县市 场监管局 | 2023年2 月至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