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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 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2日    来源:县交运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

工作计划

 

局属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根据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编制工作通知》(承县双随机办[2024]1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4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工作时间

202421日至1131日。具体时间暂定为8-9月份。

二、抽查对象

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市场进行抽查

三、联合抽查单位及具体分工

(一)联合抽查单位名单

    经承德县“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下列2个单位为2024“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单位:县交通运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具体分工

1县交运局负责:对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市场的监督检查;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企业的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跨部门联合抽查要求

按照承德县双随机领导小组编报2024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抽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及检查事项清单等检查内容,我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的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市场进行抽查,抽查比例10% ;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抽查比例10% 同时告知企业提供备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等各种证照,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项目法人负责制执行情况;收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备案制度执行情况;从业单位企业现状与资质等级条件的符合程度以及从业单位的业绩、从业行为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行业强制性标准、各类技术规范规程情况;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依法依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批情况;公路建设项目依法招标投标情况;施工许可情况;项目施工条件是否齐备;从业单位履约情况;公路建设项目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情况;执行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规定情况;分包转包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依法使用农民工情况;项目法人依法进行交竣工验收情况。对道路运输客运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及车辆技术、企业动态的监督检查,包括:经营资质条件;运输服务质量状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情况等。对道路运输客货运站企业的监督检查,包括:经营资质条件;运输服务质量状况;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相应的设施、设备情况;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督检查,包括: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是否有超限超载行为。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的监督检查,包括:经营资质条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等情况、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检查、档案记录等情况。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包括:经营资质条件;经营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道路运输驾驶员培训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包括经营资质条件;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状况;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对出租车客运的监督检查,包括抽查管理部门及企业日常投诉记录,是否存在乱收费、宰客、甩客等现象;到企业现场查看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制度内容是否符合实际,及制度上墙情况;主要抽查驾驶员从业资格档案,驾驶员培训记录;抽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抽查车辆档案中相关企业与车主、车主与驾驶员的合同协议等;查看开展的市场治理大行动的方案、通知、实施记录(含文字、图片、音像等)、总结等;抽查执法过程全记录的相关音像资料、文字材料等,查看证据链是否完备;抽查执法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合法。

七、检查工作流程

1、2024年8月制定跨步门随机检查计划制定跨部门抽查方案。

2、抽查企业和检查人员名单产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两库”名录中随机抽取企业和检查人员,抽取过程应当书面记录打印存档备查,并采取拍照方式保存留痕。检查组第一人为组长,由组长通知被检查市场主体检查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并制作通知记录表。

3、检查过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检查工作,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并全程留痕,同时制作承德县交通运输局现场检查纪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记录表、承德县交通运输局随机检查监管表格,及随机检查结果公示表,并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通报,检查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管,同时向局法制科报备。

4、结果处理。抽查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和河北省行政执法网站进行公示,对检查不合格的市场主体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结束后,由原检查组再次进行检查,直至合格为准。

附件:《2024年跨部门随机抽查计划表》

 

 

 

承德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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