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1 | 承德县山泰洁源钢结构有限公司新建大兆瓦风机塔筒生产中心项目 | 河北承德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沟园区 | 承德县山泰洁源钢结构有限公司 | 河北江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87107.16m2,总投资10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万元,占总投资的0.14%。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等附属设施,年产风机塔筒20万吨。 | 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