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县政复字〔2024〕4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承德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水务局:
你单位呈报的《承德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请示》文件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实施此方案,请你局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批复。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