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20〕4号)精神,经审查,同意你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增、减工种),具体批复如下:
共保留12个专业(工种),分别为高级4个:按摩师、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育婴员;中级5个:保育师、家政服务员、互联网营销师、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医药商品购销员;初级3个:电工、民间工艺品制作工、创业培训。
共保留专项职业能力培训2个,分别为:果树嫁接、畜牧养殖。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