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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气象局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来源:县气象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气象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管事项为:

                   从事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或者安装活动备案

一、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合法。

二、报送材料:1.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或者安装活动备案申请表;
              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设定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十七条




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