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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旁树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来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打印

事项名称

四旁树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32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基层林业总站

责任岗位

(列明各责任岗位人员及其时限)

申请(村委会主任、不计时)→现场勘查设计(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3个工作日)→签字(基层林业站站长、1个工作日)→缴费(基层林业站站长、1个工作日)→办结(基层林业站站长、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列明省市县各级审核环节及其时限)

申请(村级、不计时)→现场勘查设计(乡级、3个工作日)→签字(乡镇、1个工作日)→缴费(乡镇、1个工作日)→办结(乡镇、1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3116065

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32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申请;

2、四旁树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