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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7日    来源:县人社局 【字体:  打印

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站,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审查实施办法》,现将我县用人单位2013年度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本县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协管员的行政机关、具有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驻县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

    二、年审时间、地点

年审时间:2014421630

年审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3012733

    三、年审主要内容

   (一)审查用人单位在20131120131231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二)签订劳动合同、订立集体合同情况;

   (三)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情况;

   (四)执行职业培训及就业准入规定情况;

   (五)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情况;

   (六)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情况和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四、年度审查提交的材料

    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审手册》,同时提交上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它相关材料(如:工资表、加班加点工资支付表、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厂规厂纪等)。各用人单位接此通知后,务于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对拒不参加或者不按时参加年度审查的单位将依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要高度重视,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取得支持,迅速通知本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务于规定时间内参加劳动保障年度审查。

                                  

                                      201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