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管理股审查立案 |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 |
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 |
要求听证3日内业务股室告知法制办 |
提出初步意见 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 |
不需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不需处 罚 |
拟处罚 |
送达处罚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
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需举行听证会的 |
举行听证会,7日前通知当事人 |
放弃听证或超期未提出 |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 |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
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
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7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
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事后难 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并出具统一收据 |
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