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办证人必须经指定医院评定并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未成年人、精神、智力残疾人必须由法定监护人出面办理。
二、申请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2寸三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三、办理程序:
1、到县残联认定及办理相关手续;
2、街道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