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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参人员认定办理流程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来源:县民政局 【字体:  打印

两参人员认定办理流程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 

事项名称

两参人员认定

设定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冀民[2007]53号)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承德县民政局优抚股

责任岗位

(列明各责任岗位人员及其时限)

初审(村、村委会,不计时)→审查上报(乡、乡民政办、民政所长,5个工作日)→审核(优抚股、黄海燕、1个工作日)→公示5天、不计时(村、村委会)→审批(主管局长、占桂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列明省市县各级审核环节及其时限)

初审(不计时)→审查上报(5个工作日)→审核(1个工作日)→公示5天(不计时)→审批(1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314-3011337

办理条件

参战退役人员办理条件:指曾在军队服役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办理条件:包括参加过核试验效应试验的退役人员、执行过核试验保障任务的退役人员、参加过核爆炸条件下军事演习的退役人员、与原8023部队驻同一区域部队的退役人员、曾在核导弹、核潜艇部队涉核岗位服役的退役人员等。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4、本人退伍证复印件

5、本人掌握的参战立功、授奖,涉及核试验的证件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