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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认定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来源:县民政局 【字体:  打印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认定办理流程

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

 

事项名称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认定

设定依据

《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冀民[2011]76号)

部门内部承办机构

承德县民政局优抚股

责任岗位

(列明各责任岗位人员及其时限)

初审(村、村委会、不计时)→审查上报(乡民政办、民政所长、5个工作日)→审核(优抚股、黄海燕、1个工作日)→公示7天(村、村委会、不计时)→审批(主管局长、占桂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审批流程(列明省市县各级审核环节及其时限)

初审(不计时)→审查上报(5个工作日)→审核(1个工作日)→公示7天(不计时)→审批(1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314-3011337

办理条件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上述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退伍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