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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卫生局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

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

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部门内部

承办机构

卫生局妇幼保健股

责任岗位

受理(妇幼保健股,张铁群, 1个工作日 )→  审批(主管局长,那艳华,1个工作日)→办结发证:(妇幼保健股,张铁群,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受理(1个工作日)→审批(1个工作日)→办结发证(1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314-3262005

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1、提交《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有关医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