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
事项名称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
部门内部 承办机构 | 卫生局妇幼保健股 |
责任岗位 | 受理(妇幼保健股,张铁群, 1个工作日 )→ 审批(主管局长,那艳华,1个工作日)→办结发证:(妇幼保健股,张铁群,1个工作日 )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审批流程 | 受理(1个工作日)→审批(1个工作日)→办结发证(1个工作日) |
监督电话 | 0314-3262005 |
办理条件 |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
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 1、提交《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有关医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