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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财政局部门概况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5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打印
 1.单位概况: 财政局是主管全县财政收支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企业股、经济建设与外经股、文教行政社会保障股、农业股、乡财政管理股、会计事务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股、承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监督稽查局、承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集中支付办公室、承德县政府采购中心、承德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信息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矿产企业电子计量监控中心19个股室。全局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28人,事业编44人,工勤编3人。
 2.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财力综合平衡分配管理;改进、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管理和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2、贯彻国家及省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制度;受县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税收、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3、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县级财政收支预算并负责组织预算执行工作;按法律程序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  
    4、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负责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
     5、管理全县财政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制定统一开支标准和支出管理办法;落实年度支出预算;负责国家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性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有关住房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控购审批工作。  
    6、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承德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7、办理财政涉外事务;制定政府外债管理办法;管理县政府的国内外债权、债务;管理全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8、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财务制度;负责监督检查财政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和财会人员培训工作。  
    9、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