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指南
计划生育:中、高考加分审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5日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1
、许可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参加本省中、高考时给予增加10分的照顾。
2
、申报材料:《
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父母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
、运行程序:
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贴照片,加盖学校公章,中考一式三份,高考一式四份→提交有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所在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审查证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县人口计生局审核证件,局长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中考加分的由县人口计生局审批结束后直接交教育局、招生办)→高考加分的报市人口计生委,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市人口计生委审批结束后直接交教育局招生办。
4
、承诺时间:
即办件
5
、是否收费:
否
6
、承办机构:
县人口计生局
政策法规股(电话:0314——301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