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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中、高考加分审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5日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
1、许可条件:农村独生子女参加本省中、高考时给予增加10分的照顾。
2、申报材料:《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父母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运行程序: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贴照片,加盖学校公章,中考一式三份,高考一式四份→提交有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所在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审查证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县人口计生局审核证件,局长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中考加分的由县人口计生局审批结束后直接交教育局、招生办)→高考加分的报市人口计生委,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市人口计生委审批结束后直接交教育局招生办。
4、承诺时间:即办件
5、是否收费:
6、承办机构:县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股(电话:0314——301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