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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5日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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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材料:
成年育龄妇女需向当地乡镇计生办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近期一村免冠照片两张
(3)村委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4)已婚的还要出示《结婚证》。
2
、
运行程序
:
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向村级提出外出申请,填写《流出人员全员信息采集卡》,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部管理合同》,并在乡级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乡镇计生办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件及申请表进行审核,并从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中调取计划生育有关情况(包括已生育子女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情况;有政策外出生的,处理执行情况等)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
承诺时间:
即办件
4
、是否收费
:否
5
、承办机构:
乡镇(街道)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