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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建设局关于执行正常作息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8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建设局

关于执行正常作息时间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相关规定要求,经局班子研究,2009年执行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承担特殊工作、生产维修、收费任务的部门工作人员,确需加班作业的,加班后由本部门单位安排其倒休或轮休。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需请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加班后要对加班事由、加班人员和审批过程相关程序等情况及时公示并按月报局稽查室做好登记。如有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00九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