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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06年国债专项资金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3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打印

县城建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6年国债专项资金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冀财建[2006]18号),现下达你单位2006年国债专项资金基建支出预算(拨款)250万元,专项用于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国债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不得挤占和挪用,并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达到预期目标,同时,接受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