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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良友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7日    来源: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打印
20163171501分至1520分,我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闫志东(H260500011)、朱伟光(H260500009)、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证照齐全,正在营业中的承德县下板城镇良友网吧进行检查,网吧现有计算机47台,上网人员35名。在检查中发现该网吧接纳1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当场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到承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接受调查询问。